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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的私人派對

‧大師輕鬆讀 2008/11/13 檢視圖片 瑪丹娜

你可能知道她從年輕時候到現在50歲了還是很會操弄性與宗教議題

可能知道她帶動了很多流行風潮

可能知道她最近和導演老公蓋瑞奇(Guy Ritchie)鬧離婚並和洋基隊球星A-Rod傳緋聞

可能知道她賺了很多錢

卻未必知道… 檢視圖片 檢視圖片 【文/胡文】瑪丹娜

你可能知道她從年輕時候到現在50歲了還是很會操弄性與宗教議題

可能知道她帶動了很多流行風潮

可能知道她最近和導演老公蓋瑞奇(Guy Ritchie)鬧離婚並和洋基隊球星A-Rod傳緋聞

可能知道她賺了很多錢

卻未必知道…■ 女王

當之無愧瑪丹娜被美國唱片業協會(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America

簡稱RIAA)評為美國20世紀最暢銷搖滾女藝人

統計銷量6

300萬張;金氏世界紀錄則登載她為史上最暢銷女藝人

估計全球總銷量2億張唱片、身價達4.9億美元。

2008年3月10日被列入搖滾名人堂

歷史地位與U2、Michael Jackson、DavidBowie等超級藝人/團體平起平坐。

無論就名聲、收入或影響力

樂迷說她是「流行樂女王」(Queen of Pop)

當之無愧。

■ 請叫我露意絲這樣大牌藝人的部落格

應該是專業寫手代筆吧?應該侃侃而談許多理念吧?應該大肆宣傳專輯有多好聽吧?沒有。

相較於她在音樂上的表現

部落格簡直陽春的可以。

2007年11月18日〈Call Me Louise〉

她請網友稱呼其原名露意絲(Madonna LouiseVeronica Ciccone)

希望這樣會更真實、更「回到原點」一些。

整個掃下來

她由自己寫的真實性相當高

同時約略有以下幾個特質:1.發文不穩

單篇字數很少

但回應極度熱烈。

2005年12月10日發表首篇文章至2008年11月2日為止

接近35個月的時間

只有10個月發文

總共也只寫了111篇

每篇字都不多

時常寥寥三五行而已

但回應呈等比級數成長。

…2.樂於分享所讀的書、看的DVD

涉獵面向頗廣。

身為流行教主

自然要向各類優質創作汲取靈感

瑪丹娜樂於實踐所信的喀巴拉教(Kabbalah)教義所說「要和朋友分享知識」

在部落格上推薦自己喜歡的小說、影片。

她幾乎不大說明

最多只複製亞馬遜書店簡介

一來節省書寫時間

二來把閱讀空間留給網友。

…3.所提工作的事

如果不是談勞累

就是在澄清傳言。

如果要選娜姐部落格的關鍵字

「NOT」或許可排上前三名

時常澄清專輯推出前被杜撰的假名字、假照片、假設計

務必做到保密到家滴水不漏才行。

…4.直接點名喜歡和不喜歡的人事物

絲毫不隱瞞。

娜姐向來是「Express yourself」最佳代言人

網路上更是大喇喇

幾乎沒什麼避諱的事情

例如2007年12月3日〈ISupport Hillary forPresident〉

表態雖不會參與競選活動但支持希拉蕊。

碰到不喜歡的

像2006年9月7日〈Confessions on aDartboard - Version2.0〉一一點名保羅麥卡尼、艾爾頓強、惠妮休斯頓、瑪麗亞凱莉等一堆大牌藝人曾如何說她壞話。

若是小明星

這樣口無遮攔的行為怕要被經紀公司警告

可是娜姐嘛

誰敢在女王頭上動土?【更多精采內容~《大師輕鬆讀》No.304〈光是整理還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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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12010489638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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